港珠澳大橋一旦有爭議亦不得訴訟 被質疑不符國際慣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4/11 17:17

最後更新: 2018/04/11 17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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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珠澳大橋一旦有爭議亦不得訴訟,被質疑不符國際慣例。(資料圖片)

港珠澳大橋通車在即,其連接海底隧道的東人工島防波堤早前亦被拍到疑被沖散「崩角」的照片,但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堅持「扭工字塊」是按設計「隨機擺放」。而根據官方資料,協議訂明三地政府一旦出現分歧或爭議,須透過協商處理,而不得啟動訴訟程序,港府被質疑簽署不平等條約。

雖然香港至今已累計耗資純約1200億公帑協助興建港珠澳大橋,是主橋工程的最大投資者,但香港認可調解員學會主席暨仲裁員趙家賢關注,三地政府就大橋協議未有如海外及國際一般做法訂定司法管轄區,又或訂定非訴訟式解決爭議三部曲,即協商、調解及仲裁機制,而是「三地政府應就分歧或爭議進行友好協商.....無法達成一致意見,任一地政府可將爭議提交港珠澳大橋專責小組決定......任何一方政府之間不得在任何區域啟動任何訴訟程序」。

趙家賢質疑,港府在大橋項目施工、管理、運作及維護上,無可否認地永遠處於不平等的被動狀態,而有關協議亦不符國際慣例政府之間平等合作安排,促當局全面公開資料,以釋公眾疑慮。

另外,路政署署長鍾錦華日前回應港珠澳大橋人工島防波堤事件時,指工程是按2014年的核准施工圖建造,但有傳媒翻查大橋管理局資料顯示,內地早於2013年已開始安裝「扭工字塊」。

工程師學會發表聲明,稱關注近日傳媒報道有關港珠澳大橋人工島防波堤的情況,但認為在判定設計是否安全及有否偏差前,須先掌握足夠資料以作出有系統的分析,「不能單靠照片及推測而作出未經證實的結論」,但學會亦建議當局應考慮跟各持份者多溝通,增加透明度,釋除公眾疑慮。